真相也许是这样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8-09-29 02:01:04

郝劲松:周正龙=替罪羊

郝劲松:周正龙=替罪羊

即使是坐在被告席上,听见大家谈论自己也总是很有意思的。……可以这么说,
他们好像在处理这宗案子时把我撇在一边,一切都在没有我的干预下进行着。我
的命运被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
                                                                      ——加缪《局外人

对于旷日持久的“周老虎”事件,我一直都没有表达自己的看法。坦率地说,这主要还是因为发言的人实在太多,而我又不是一个随时随地都能做到独立思考的家伙;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被那个最响亮的声音裹挟着,无意中放弃了自己的判断。当然,至于究竟是被一种什么样的观点所影响,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我就不在这多嘴了。别人说过的话,我不想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想用所谓“少数”的标签来装点自己。我只是认为,对于有些事情,当大多数人的意见都趋同时,也许我们就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真相可能就藏在某个大家都没注意的角落里。

当我决定写下这点文字时,我已经没有耐心再去查找相关的资料,也不想翻看那些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无数网民和知识界人士围绕这个话题所写的大量的文章。为了避免一些可能对我产生的影响,我甚至都不去关心周正龙的结局。在这里,大家将要看到的,仅仅只是一家之言,然而,这种观点可能也是最接近真相的。

我想说的是,造假者可能真的只是周正龙一人,所谓“幕后的黑手”也许只是起到一点推波助澜的作用。在陕西省林业厅通过新闻发布会昭告天下之前,也许并没有任何官员或明或暗地授意周正龙那么做。但是,在我们听说有镇坪县这个地名之前的很长一个时期,当地政府和官员一定通过各种方式让周正龙感受到了他们的某种焦虑,而这种焦虑正是因为当地没有华南虎引起的。

地方政府希望当地尚存濒临灭绝的华南虎,于是作为猎人的周正龙就开始领教他们的狂轰滥炸,在长时间挥之不去的压力面前,这个没有什么见识的农夫为了交作业而选择了造假。就像是一个成绩不好的孩子,为了考试结果出来后,回家不挨骂,而选择在考场作弊一样;只是,周正龙的这一行为,绝非一次简单的作弊。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一手炮制的“周老虎”竟然会如此地声名远播,而自己的一念之差居然会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他甚至都不可能想到,照片竟然还能通过某种“高科技”鉴定其真假;因为没文化,所以当他面对最初的质疑时,他敢以人头担保。可能在某些城里人或所谓的“知识分子”看来,他的确很无知;然而我想说,对于底层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那些最贫穷的“百姓”,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家伙究竟了解多少呢?可能有的人根本无法理解我在这里强调的当地官员给周正龙造成的压力,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请允许我很郑重地提醒你,你不懂中国。你不懂中国百姓的苦,不懂百姓生活的难;而这两句话叠在一起,那就是,你不懂中国百姓生活的苦难。

有些事情其实很简单,却被我们这些自诩为智商较高的家伙搞复杂了。我并不认为周正龙在主观上要和什么人合谋,甚至赚取什么利益。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有点儿农民的狡黠,这种狡黠用来对付某些地方官员也许还是有效的,只是当他命中注定要与更高层次的思维展开正面的交锋时,却几无还手之力。周正龙不是替罪羊,但绝对是牺牲品;“周老虎”事件在很多人看来,可能是一出闹剧,但对于周正龙本人而言,却绝对是一出悲剧。推动这出悲剧上演甚至参与演出的人员,其实有很多,或许就包括你也包括我。至于那些地方官员,我就不说什么了,和他们辩,那是侮辱我的智商。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 泽
    2008-09-29 08:58:30

    我痛恨某些地方官员,因为从小吃过地方官员的苦。地头蛇一样的地方官员,颇多。

    吃过一些什么苦,写下来。

  • 2008-09-29 12:15:13

    兄台的看法很独特
    周正龙事件被过度发酵了
    公众所要打的虎已经不是虎的真假
    大约需要寻求一个突破口
    或者说是舆论通道

    正是在这种过度发酵中,周正龙成为了一个局外人,这是他的无奈,呵呵……

  • 2008-09-29 17:24:32 http://eonjolily.ycool.com

    这世道……
    唉······

    叹什么气,高兴一点儿,生活很美好。

  • 2008-09-30 22:44:53

    “周老虎”事件周正龙是替罪羊=奶粉事件里的替罪羊们=山西溃坝事故里的替罪羊们...不胜枚举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哈哈……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