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不必人懂,你便自由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10-10-26 22: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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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点文字写给一个从未谋面,却在过去的某个瞬间如闪电般触动我灵魂的朋友。 
     对于这位朋友,除了由衷的欣赏,更多的倒是真诚的忧虑……
     未来不可预知,但我将始终保持对她的关注;虽然我很清楚,在这滚滚红尘与
     茫茫人海中,我和她之间的距离,绝非只是山遥水遥……
 

    在你年少的时候,很喜欢探寻生命的意义,可后来你发现,所谓的意义并不存在,反倒是生命渐渐老去,这让你学会了善待自己。而回首当初那个偏执倔强的少年,你也会报之以微笑。在这微笑里,没有讥嘲,更无所谓悲悯,只有随岁月沉积的淡定与豁达。

    当很多曾经影响你的人渐渐淡出你的视线,你也就不再去梳理什么故事的线索。这世界原本就是一片混沌,什么“因为……所以……”,什么“如果……那么……”,都毫无意义。死揪着所谓的因果不放,倒像是为软弱找借口,也辜负了这大好的时光。

    红与黑,都只是存在的形式。你不过是被命运之神抛掷的石子,被什么颜色涂抹,那是造化的随意,而你也不妨适意。只要感觉还在,就没必要像个自虐狂一样,斤斤于生命的苍凉与悲壮。

    生命是奇迹,也是偶然;是瞬间消逝的流星,更是漫天飞舞的落叶。在每一条不同的轨道,只有单独的一颗;在每一个不同的平面,也只有单独的一片。

    所谓沟通和理解,大多是人的一厢情愿。你曾经很喜欢对人说话,可后来你发现,解释越多,问题反倒也越多,因此,与其迷失在他人的目光中,倒不妨留下一个剪影,也好让自己去享受自由。

    你不再追求别人的认同,只是由着自己的性子快快乐乐地奔跑,高贵的灵魂本无须铺陈,自然的流露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不再活在别人的阴影里,也不去承载任何人对你的期待;你不试图引导谁,也不去幻想拯救谁。只要没人烦你,谁都可以不想。除了命运之神的无所不在和无所不能,你再也没有任何顾忌。

    你只想好好的活着,而且最好是健康的活着,所以你几乎每天都做运动。烈日下,你挥汗如雨,寒风中,你气定神闲。这里并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不过是珍爱生命而已。

    你不想标榜什么情怀,你也感觉不到在内心深处,还有什么情怀的存在。你曾经很崇拜曼德拉,你也很欣赏特雷莎,但你很清楚,你成为不了他们,也不想成为他们。理由很简单,你不愿为了那情怀而受尽磨难。

    你只想自由自在地生活,细心地感受这生活的美好,只要不对他人构成伤害;至于在他人眼中如何,你才懒得去想。当你还渴望他人理解时,自由就只是一种梦想;当你终于不再顾及他人,自由就成了真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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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解构迈克尔•杰克逊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7-03 14:13:42



鉴于迈克尔·杰克逊的死引发的冲击波尚未减退,我决定再写一篇文章,谈谈个人的一些感受。这一来是因为自我感觉对他的了解似乎又多了一点;二来呢,是因为看了一些人的大作之后,好像受了一些刺激,有些话不吐不快,所以就跳出来再吆喝两嗓子。有不同意见的看官,敬请挑刺,我老人家欢迎拍砖。

 

话说,迈克尔·杰克逊在电视访谈中曾说过,虽然过去父亲对他非常粗暴,但他“并不恨他,而且依然爱他”。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因为根据七年前立下的遗嘱,只有他母亲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才能继承他的遗产,而他的父亲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这个事实足以说明,父亲在他心中根本没有地位,而造成这一恶果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迈克尔五岁时即登台表演,从那时起,父亲就将他当成一个赚钱的机器,在父亲粗暴的管束下,彩排和表演就构成他生活的全部。因此,在表面的光鲜背后,他的童年其实只有单一的灰色。回忆那段逝去的时光,迈克尔无限伤感,他说,看着那些在公园里玩耍的孩子,当时的他只能偷偷的哭泣……

 

博友倩尼大姐说得不错,迈克尔是一个拒绝长大的孩子,却很不幸地混迹于成年人之间,然而,这何尝不是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将他一脚踹进成年人的世界呢?于是,在一种追求补偿的动机支配下,他至死都是个孩子。因为渴望爱,因为曾经被伤害,所以他推己及人地学会了爱人,所以他不计得失的致力于慈善,所以他能够保持吉尼斯个人捐款的纪录,所以他乐意为孩子们免费开放他的梦幻庄园。然而,这依然不能阻止别人对他的攻击,在这个到处充斥着恶毒与卑劣的世界里,善良真诚的他没有任何抵御的能力。

 

看了一些针对他的言论,其中不乏很牛的解读,但是,我很难通过他们的文本感受到作者的人性和人情。在我看来,并不是任何东西都要解构成冷静的哲学,当我们审视一个人的时候,必须提醒自己注意,对方和我们其实是同类。我们一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既有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也受到相通的情感的支配。如果我们一定要强调对方和自己的差异,那无异于是在自己和这个世界之间筑起一道樊篱。如果我们不认可对方的丰富和细腻,那只会暴露我们自己的贫乏和粗俗。毕竟,当我们睁开眼睛观察这个世界的时候,不管看到什么,印入眼帘的其实都是我们自己的内心……

 

有人指责迈克尔·杰克逊把自己当成了基督,但在我看来,以这个黑人巨星为世界和平所作的努力,即使他偶尔沉醉在自己的成就当中,亦无可厚非。毕竟,基督不是谁都想做的,至少在我眼里,这世上有更多的人随时都想和撒旦签约。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很渺小,我们不能去改变这个世界的走向,我们无法消除强权和暴力带来的不义与不公,但是,能够以一己之力尽其所能地减少世间的苦难,为那些挣扎在底层的人民送去哪怕是不多的温暖,这本身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对于真诚和善良的褒奖,反映的是人们最普遍也最一般的愿望,如果将这种赞美和政治上的盲从等同起来,那就是犯了虚无主义的错误。就像回避斗争的实质,将所有的群体运动一棍子打死,将所有参与其中的人民一概斥之为“乌合之众”,那就很容易被专制政权利用,作为压制民众的借口,以维护他们的独裁统治。说到底,任何理论的建构都有其特定的土壤,如果超出适用的范围,真理就变成了谬误。

 

冲着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去大谈什么高蛋白高脂肪食物会引起“三高”,是极其荒唐可笑的。无视我们自己的问题,却死盯着别人的毛病,就决不仅仅是狡黠了,可能还有软弱、虚伪,甚至恶毒,诸如此类的一些说法,都是需要我们提高警惕的。



迈克尔·杰克逊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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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绝对的信引领生活——有感于迈克尔•杰克逊的传奇人生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6-30 20:16:07



我已经厌倦了被人操纵的感觉,这种压迫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是撒谎者,历史书
也是
谎言遍布。你必须知道,所有的流行音乐,从爵士到摇滚到hip-hop,然后到
舞曲,
都是黑人创造的,但这都被逼到史书的角落里去。你从来没见过一个黑人
出现在它的
封面上。你只会看到猫王,看到滚石乐队,可谁才是真正的先驱呢?
自从我打破唱片
记录开始——我打破了猫王的记录,我打破了披头士的记录——
然后呢?他们叫我
畸形人,同性恋者,性骚扰小孩的怪胎。他们说我漂白了自己
的皮肤,做一切可做的
来诋毁我,这些都是阴谋。当我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我
知道,我是一个黑人。
 
                                 ——Michael Jackson

 

我是一个很刻板的家伙,对于流行文化平时也甚少关注,再加上小时候受生活条件所限,很多可说是偶像级的明星对我几乎都没有产生过什么影响。去年,日本的AV女优饭岛爱辞世,大大小小的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更有很多自称是看着她的AV长大的人,写文章对之深切缅怀,并感谢她帮助自己完成了性启蒙。说来惭愧,我是直到那时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叫饭岛爱,而至于她拍过一些什么作品,会留在一些人的电脑硬盘里,我就更不清楚了。当然啦,我倒不是想在这装什么清纯,A片我也看过,但饭岛爱何许人,我的确是不知道,因此她死的时候,我也没想要赶那个缅怀她的时髦,于我而言,不过是一个不相干的人死了而已,也仅此而已。

 

有人说,“我看着饭岛爱的AV长大,去年她死了;我还看着迈克尔·杰克逊的MV长大,今年他也死了,于是我决定看着CCTV长大”。当然,这是在说相声,因为CCTV一时半会的还死不了,而迈克尔·杰克逊死了倒是事实。无可否认,我对于迈克尔·杰克逊的了解比对饭岛爱要多得多,记得读初中的时候,我看过一本收录“世界之最”的小册子,里面提到一个名叫迈克尔·杰克逊的黑人歌星,其唱片销量是“世界之最”,但仅此而已。在我整个的学生时代,我好像从未真正注意过他,直到成年以后,也不记得具体的时间,有一回在电视上突然看到这个人,以他特有的“太空舞步”又唱又跳,周围还有一群美国大兵,接着又开上来一辆坦克,然后就有一个小姑娘,拿着一枝花,对着坦克的炮口,高高地举起。我当时就觉得,能够用这种方式来宣扬爱和反战的思想,这个人一定不简单,但是,这个迈克尔·杰克逊好像是一个白人啊,这是为什么呢?

 

后来有关他的八卦新闻就多了起来,先是听说他整过容,而且漂白了皮肤,然后还听说他喜欢小男孩,并为此经历一场诉讼,最后竟然偿付了高达2200万美元的赔偿。每次在电视上看到他,都好像比过去更恐怖,于是我对他也越来越感到厌恶,总觉得这个国际巨星也不过是一个乌七八糟的戏子,大把年纪了还老不正经,而为了掩盖黑人的身份,居然把自己捣持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徒惹人笑,真是何苦来哉?

 

突然听说他死了,然后就像饭岛爱死了一样,一下又冒出很多缅怀他的文章,这时我才知道,他整过容不假,但所谓的漂白皮肤纯属扯淡。因为饱受“白癜风”之苦,他只好用大量的化妆品来掩饰,由此又引发了皮肤癌。而最令我感到震撼的,还是当年那个指控他猥亵自己的已经长大的小男孩——Evan Chandler他在自己的博客中自爆,过去对迈克尔·杰克逊的指控纯属捏造,是他的父亲为摆脱贫困才制造了这场骗局。他说他对迈克尔·杰克逊感到无比内疚,不知道能否得到对方的原谅,云云。

 

看了有关迈克尔·杰克逊的铺天盖地的报道,我突然觉得堵得慌,因为我发现,这个“只能被模仿不能被超越”的黑人巨星,也许是当今世界被误解最多也受伤害最深的一个人。在他活着的时候,我们的媒体只会报道那些其实是被编造出来的阴暗与龌龊,为抓人眼球一味地迎合读者的偷窥心理,却全然不计当事人的感受。有的人为了宣泄自己内心的嫉妒和仇恨,不惜良心遭谴责,不怕死后下地狱,竟然一味地歪曲事实,冲这位众人崇拜的偶像猛泼脏水;还有那位Evan Chandler的父亲,为了赚点钱花,竟然对世界撒下弥天大谎。现在看来,迈克尔·杰克逊所承受的所有的不幸,也许只是因为他是一个黑人,他不过是想凭借自己的努力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然而,在一个种族主义随时都可以兴风作浪的国度,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灾难无穷……

 

他以最博大的胸怀包容了他必须面对的一切,在他生前,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位百病缠身麻烦不断的黑人,竟然以一人之力支撑着39家慈善团体,而除了唱片销量稳居全球第一之外,他的慈善捐款也是全球第一。这是什么精神

 

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真正懂爱的人,因为爱着,所以包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爱的前提是信,我曾经对一个喜爱哲学的朋友说,“所谓情怀这个玩意儿,几乎都是为了受难而萌生的,因此要说爱的话,只能是基于信,而哲学却是对信的背离。理性不能把握真理,哲学唯一的功用就是让我们沉沦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而为了克服由这种不确定性带给我们的恐慌,唯有靠着绝对的信来引领我们的生活。‘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忍耐,凡事盼望,爱是永不止息’。”

 

谨以此文献给迈克尔·杰克逊。



Evan Chand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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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事件——小人物的悲哀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6-27 02:19:51



我不清楚是为什么,媒体报道出来的针对涂远高“自杀”所作的赔偿,居然是三天三个数。最早是说三十万,后来就变成了二十二万,而据昨天星岛网的报道,涂家人至今只拿到五万,还有三万是欠条。看来我们的政府总算聪明了一回,他们终于意识到不能在赔偿金额上授人以柄,所以经过多轮“谈判”之后,才强调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给涂家人意思意思。就像《红楼梦》里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样,多少打发点“烧埋银子”,只要涂家人不再闹腾,这个事就算是过去了。可是,涂家人真的不想再继续追究了吗?

 

据我看到的报道,永隆大酒店四周人声鼎沸的时候,涂远高的父亲在人群中下跪,哀求大家不要走,说什么这些人一走,他们家就完了。明显的是懂得人多的地方好说话,一门心思的指望能在大家伙儿的帮助下,把事情搞清楚。但后来随着事态的发展,在当地县、镇各级政府步步为营的贴身工作下,涂家人开始出现分化,以至于想要继续和想要停止的比例“打”成了二比二平,甚至还有涂远高的亲属对记者说,“他们会找黑社会报复我们”,至于这个所谓的“他们”究竟指谁,我想大家都应该心知肚明吧。而就在昨天星岛网的报道中,我看到涂远高的大伯涂德强居然对记者说,“当时我对围观的群众打招呼,告诉他们已达成了协议,说谢谢他们的关心。没想到他们反而骂我没有用”,一脸无辜的表情,好像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一样。

 

我不想在这里指责涂家人,因为他们承受的压力也许不是诸多善良的人们所能想象的。所谓“胳膊拧不过大腿”,或者“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涂远高只能是“自杀”,党和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还给了八万块钱,那么,为了这一大家人今后还能在当地继续平静的生活,不被“他们”打击报复,和那些在过去的八十个小时里与涂家人“同呼吸共患难”的不法分子及围观群众“划清界限”,甚至声明自己也是被利用的,倒是最好的选择了。只是明眼人一看便知,在这近乎“过河拆桥”般的“表态”背后,其实又隐藏着多少辛酸、多少无奈、多少悲哀……

 

本文引用的材料大多来自《南方都市报》和刘晓原律师的博客,在这个令人沮丧的国家里,始终不乏一些很有正义感的勇士,中国人应该感谢他们。中国有他们,中国有希望。(自由之鹰)http://yinjunzi1975.yco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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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们的孩子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6-26 02:43:42



有一个歪酷的博友(不点名,因为我不想打扰她的平静),看了我的文章以后,就在某天的日志当中提到了我。但在写我之前呢,做了很多铺垫,她先是说有一个读初三的学生,为了阻止他的老师去家访,竟然将其杀死并猥亵尸体。她说这件事情让她“很气愤”,在她看来,这个孩子太“早熟”了。然后她又说起一些欧美国家的孩子,什么1213岁就怀孕生子的,什么1314岁就抢劫杀人的,诸如此类的说了一串,接着就提到我了。她说我竟然认识薛飞其人,而且以我当时14岁的年龄,居然懂得主持人穿衣之道,可见我成熟之早。最后,她是这样做结论的,“这样的早熟是越来越多了,不可否认,早熟对于国家的强大实在是一个正面写照,但是如何教育好这些早熟的人,也不得不让教育界头痛啊。”

 

我不知道列位看官现在有什么感觉,但我想解释一下,首先,因为她总是在自己的博文中提到“教育”,所以我估计对方是个老师或幼师,我虽然给她留言询问过,但她没有理我,因此在这里我只能假定她是个老师。另外,她是歪酷的新人,到目前为止只写过三篇日志,估计平常也疏于动笔。再则,因为没有照片,但从行文看来,我估计此人为女性,而且正处于花样年华。上述所言,就是我对她大体的判断,也可能看走眼,但这些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完她的那篇日志,我差点懵了。

 

基于我认为她是个老师,所以当她针对那个初三学生表现得“很气愤”的时候,我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在我看来,这个学生既然是为了阻止老师的家访,那至少能够说明,家庭生活或曰父母的管教让他感到恐惧。因为很想满足父母对他的期望却又无法做到,于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将其对父母的恐惧转变成了对老师的仇恨,所以才引发了这场悲剧。在这个故事当中,父母固然有责任,但老师处理问题的方式是否也过于的简单粗暴呢?至少从文章里看来,这个老师似乎只是想将责任推卸给孩子的父母,因为孩子学习不好,所以父母理应严加管教,所以才要家访。她想得很简单,却没有顾及孩子的感受,我可以这样说,这个学生如果完全不想做一个好孩子的话,他是不可能杀老师的。正是因为不愿看到父母对他失望,所以才要尽一切可能阻止老师家访;至于事后的“猥亵”,我想这是为了宣泄他对老师的仇恨吧,只是这仇恨从何而来呢?

 

对于这个故事,我从微观角度所作的分析就是这样,因此那位歪酷博友的评判,我不仅无法接受,甚至还有一丝厌恶。如果她真是一个老师,那么我不得不担心被她“教育”的那些孩子们。面对这样的人间悲剧,难道仅仅是一句“很气愤”就可以道尽的吗?

 

至于那位博友针对我说的那些话,我就不在这条分缕析了。我只想说,我好像还是头一回看到自己被别人和那些什么怀孕生子抢劫杀人放在一起相提并论,而所有的这些行为居然被统统地归结为“早熟”,而且还让教育界“头痛”。当然,我肯定是早熟的一类,但在我这个比较刻板的家伙看来,所谓“早熟”几乎等同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至于她说的那些不当行为,我更愿意理解成“叛逆”,和所谓的“早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拉拉杂杂的说了这么多,都是基于我认为她是个老师,而且我无法想象,这样的老师能教出什么样的学生。无可否认,中国人是极度缺乏想象力的,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不外乎吃喝拉撒睡,再加上搞。我们身边的很多成年人总是习惯于用成年人的眼光去衡量孩子的各种本能的冲动,用成人世界的标准去要求我们的孩子。在我说的那位博友眼中,因为那些不当行为只应该属于成年人,所以如果孩子也做了,那就是“早熟”。我们很多人都不懂得耐心的为孩子分析事物的内在机理,以帮助他们更好更迅速地认识世界,反倒总是将一些整齐划一的标准强加给他们,告诉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好像这个世界非黑即白、非此即彼。这样,我们的孩子从小就被教导着学说别人爱听的话,却不能基于自身的感受去发展他们的天性。其实,孩子并不是一张白纸,可以由着我们这些无知可笑的成年人随意涂抹,在这个问题上,我比较认同皮亚杰所说的“刺激—同化—再刺激—再同化”的认识过程。孩子原本就应该是率真的,但同时他们也是认真的,如果让他们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被生生撕裂的世界里,即使有很多属于他们自己的想法,但只要他们的想法不被认可,时间长了,他们就只会揣摩别人的意图了,而当他们长大以后,就统统地变成了高也。

 

这其实是一篇命题作文,源于歪酷博友卡哥给我的一个链接。再过三个月,就是国庆六十周年,我们的政府为了粉饰太平,居然像抓壮丁一样,要求北京的大中学生参加“十·一”的所谓群众游行活动。为了向世界展现这一“盛况”,很多大学和中学的学生被强令“自愿”报名参加,而卡哥给我的那个链接就是一个读初二的孩子发的牢骚。在这个孩子看来,既然我们的政府说是“自愿”,那为什么又得必须报名呢?既然是强制参加,那为什么还要说是“自愿”呢?孩子不理解,而他的父母也无话可说。放暑假了,我们的孩子是不是也该玩一下了,有条件的话,让父母带着出去旅游,也长点见识。但是不行,他们要排练,更要命的是,这次排练需要三个月的时间,因此下个学年,将从十月开始。

 

为了国庆,课都不上了。(自由之鹰)http://yinjunzi1975.yco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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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事件——莫名其妙的赔偿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6-25 21:33:49



很想安安静静的读书,每天都保证一个小时的运动,闲来无事,慢悠悠的给自己做点好吃的,或者拿着相机,陪女朋友四处逛荡,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累了,冲一杯绿茶,轻轻地抿,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然而这样的生活却是如此的遥不可及,每一天,只要打开电脑,就能看到这个国家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每一件事都在刺激着我的神经,挑战我贫乏的想象力。我曾经无数次的背诵艾青的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可自从看到某位大师(不点名,说了想吐)也冲着我们的人民含泪之后,我再也不愿低吟浅唱了。面对他们,我无法遏止内心的愤怒,随时都想向那些无耻之徒掷出手中的投枪和匕首,可是,看着那些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脑残、废物,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对于丑陋和龌龊的打击居然是那样的软弱无力。很多人都不会用自己的脑子想问题,明明是被愚弄的一群,却还要和那些愚弄他们的人一道,去诋毁那些试图拯救他们的人。当我看到这一点的时候,才似乎理解了鲁迅的彷徨和无奈。可无奈又如何呢?该做的事还得一件件的做,做了,我才是存在的,因为我们的存在,这世界才会多一点美好。反对,绝不仅仅是一种姿态,更是一种立场;我们当然不崇尚武器的批判,但也绝不放弃批判的武器。所谓自由的表达,既是一切自由的前提,也是所有自由的保证,即使在美国,这都是一条颠扑不破的铁律,何况当下的中国,启蒙才刚刚开始。

 

据中国官方的英文版《中国日报623的报道,石首当局准备向涂远高的亲属赔偿30万元人民币。看到这则消息,我又忍不住想开骂。我不明白,我们的政府为什么会这么混账,尽干些叫人莫名其妙的事情。涂远高不是自杀的吗?既然是自杀,是他自己活得不耐烦了要死,那有你政府什么事啊?难道每一个自杀的人都需要政府来赔偿吗?他们这样做,岂不是间接了承认了在涂远高的死亡问题上,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吗?而这则消息居然出现在英文版的报纸上,难道是想向国际社会表明自己知错必改和重视人权吗?太可笑了,简直就是给自己掌嘴。这一举动,又一次暴露了他们对外国主子卑躬屈膝、对中国人民肆意妄为的丑恶嘴脸,如此的欺内而媚外,叫我们如何再信任他们呢?众所周知,政府并不创造财富,而政府所掌握的每一分钱都属于我们纳税人,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来为一些政府官员的违法行径埋单,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答应”呢?生活在这个国家,我们总是莫名其妙的被人代表,而我们很多人也安于这种被代表的现状,当一些所谓的“代表”们爆出丑闻时,人民居然也要跟着他们一块受罚,这是什么混账逻辑?看看大洋彼岸的美国,看看国会参众两院的那些议员们,他们可是真正的美国人民的代表,每一个议员的背后,都有支持他们的庞大的选民。可是,当议员因为徇私舞弊被轰下台时,曾经投票给他们的选民是不是也得跟着一同受罚呢?要真是这样,美国早就不存在了嘛。两相比较,我们的代表也太好当了,他们得意的时候,强迫我们为其背书,他们失意的时候,又强拉我们为其垫背,这样的创造性和想象力,是不是也太超凡脱俗了一点呢?而面对这样的做法,我们之中的一些人是不是也见怪不怪呢?

 

石首的浑水看来是相当的深,涂远高的死亡背后,一定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当局先是试图毁尸灭迹,继而又以重金相诱,看来我们渴望了解的真相只可能是一笔糊涂帐。在当局的恩威并施下,我不知道涂远高的亲属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有了“烧埋银子”,他们就不再想闹了亦未可知,而真相也就此石沉大海。然后,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深切关怀下,石首人民又重新沉浸在一片欢乐祥和的气氛中,以全新的面貌去迎接党的生日……

 

石首事件,首先是公安机关罔顾事实肆意打压,激起民变后,地方政府又编造理由哄骗上级机关,将责任嫁祸给三去车仑工力,据小道消息,有参与镇压的武警直言被骗。种种事实表明,正是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欺上瞒下,才导致了这场万人抢尸的国际玩笑;而这样的笑话,以后恐怕会越来越多。所幸中国人的理解能力已经被他们训练出来了,精神分裂之类的自戕是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倒是他们自己要小心了,成天的说一套做一套,时间长了,难保不会精神分裂,等他们都疯了,我们就自由了。(200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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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事件——就为了抢一个死人

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6-25 21:28:02



石首发生的事情有点蹊跷,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死者是自杀,而且留下遗书,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因为一个人的自杀,居然引发数万人的围观,而且时间长达八十个小时,最后竟然需要当局出动上万军警来清场,这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据有关方面统计,中国大陆每年自杀的人数超过30万,如果每起自杀事件都会引发如石首一般的盛况,那早就国将不国了。因此,就算自杀是事实,也一定不那么简单;而透过当局的一些做法,就更让人觉得这个事情很不简单了。

 

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消息,警方当场鉴定死者为自杀,但据一些看过现场的知情人透露,死者七窍流血,下身肿胀,颈部还有瘀痕,这无论如何都不像是自杀。苦主,也就是死者的父亲,不能接受这个鉴定结果似乎情有可原。因为按常理,就算三层楼的高度能让一个大男人摔死,也不至于摔出颈部的瘀痕,更何况肿胀的睾丸又如何解释?另外,这家酒店的老板放出狠话,如果认可自杀的结果,他还可以出三万五千块钱,若不认可,就将死者送殡仪馆火化,这就更让人不明白了。因为如果死者真是自杀,与他人无关的话,作为死者的雇主,凭什么要拿这个钱?而如果确实涉嫌他杀,那就应该立案调查,又凭什么一烧了事呢?因此,酒店老板的态度是无法自圆其说的。这样看来,死者的“自杀”和他工作的这家酒店肯定脱不了干系。

 

更让人莫名其妙的还有当地公安部门的态度,因为苦主不接受鉴定结果,他们就要强行拖走尸体去火化,这样的处理办法是否过于简单粗暴呢?苦主感觉有冤,但只要找出足够充分的证据,我想死者的父亲也不会无端耍赖吧。毕竟是儿子死了,谁碰到这样的事,都会悲痛万分,虽然听任一具尸体躺在公共场合的确不合适,但于情于理,当地公安部门的做法都是值得商榷的。

 

据小道消息,出事的这家酒店涉嫌贩毒,而该酒店的几个股东都是当地的政府官员,因为死者掌握了他们的犯罪证据,所以才遭人灭口。这样看来,当地公安部门的粗暴执法倒是很好解释了。不过这毕竟是小道消息,无法证实,然而在中国,流言往往更接近真相,而所谓的“真相”倒经常是“四不像”,比如“俯卧撑”,比如“躲猫猫”。

 

渡轮停摆,闻讯而来的记者被劝回,停电停网,而为了抢夺一具尸体,竟然惊动了中央,在公安部和武警总队的直接授意下,在省长和省委书记的亲自现场指挥下,上万军警出动,戴着头盔,手持盾牌,这样的大场面,乍一看,还以为是拍电影呢?当然,据我们的政府说,他们在搞演习。

 

事后的说辞了无新意,无非是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但我不明白的是,中国人怎么那么容易被煽动呢?如果那些围观群众的确不明真相,那真相到底是什么?现在死者已经被拖走,据说是为了做尸检,但我难以理解的是,做尸检为什么要送去殡仪馆呢?除了火化、开追悼会和遗体告别前的整容,中国的殡仪馆还负责调查死亡原因吗?真是笑死人了。

 

一个人的死亡完全是可以调查的,而苦主的不理智也完全可以理解,为一起可以调查的事件出动人民的子弟兵,只会让人觉得他们在试图掩盖什么,而如果中央了解其中的内幕,那就是包庇下级官员。保护自己的同志,也算是替党说话吧,只是这回不光说说而已,他们还扎扎实实地做了。

 

毛主席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领袖说过的话,他们忘了吗?

 

最后,感谢南方都市报,你们真牛,比他们牛。(200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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